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

bug 與考績

以前站長待過景美溪旁某幸福企業,那裡一年要考核員工三次。考核的內容主要由主管決定,當時的主管下了一個很大膽的決定,就是用 bug 數來決定一部分的考核成績,沒記錯的話計分方式如下:
  • 嚴重 bug 不能超過 5 個(比方說程式崩潰)
  • 一般 bug 不能超過 20 個(例如拼字錯誤)
推出後哀號聲四起,很多同事對此非常不滿!原因像是:
  • 做新功能的人那不是很倒楣,因為比較容易出錯
  • 這樣大家都會挑比較簡單的來做
  • 那挑比較簡單的 bug 來解好了(因為沒解乾淨會被視為更嚴重的錯誤)
這些說法也不能說完全不對,但是起碼經過這樣的訓練後,我負責的部份 bug 就明顯變少了。至少,我會在程式出手前,先把功能至少走過一遍。

就好比說,今天你要去某個地方玩,這個地方你沒去過,你會不會先去探路?做一些事前調查?

那為什麼一回到工作上就立刻變得一副無能為力!?這恐怕是我們要深思的

請記得 bug 不是完全無法預防,還記得站長之前發表的「神通抵不過業力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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